針對部分地區(qū)土地流轉中出現(xiàn)的租金支付拖欠、土地流轉“非糧化”等問題及風險,我省多地正在探索實施土地流轉風險保證金制度,確保流轉土地用途不改變、農民利益不受損。按照規(guī)定,這一制度應當遵循平等、自愿等原則。
可近日,在肥東縣某鄉(xiāng)鎮(zhèn)流轉了1000多畝土地的巢湖人王先生卻向記者反映,當?shù)卮逦瘯娦邢蛩杖⊥恋亓鬓D風險保證金。這讓他難以接受:“一年要多交5萬,對我來說,壓力不小。 ”
王先生告訴記者,他2015年來到肥東,流轉了多個村的土地,主要用來種糧食。 “我們定了10年的合同,每畝地每年租金600元。 ”王先生表示,在流轉時,幾個村委會都同意,將每年的秸稈禁燒補助發(fā)給他,“每畝地有60元。 ”
可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,其中一個村兩年來,并沒有給他發(fā)放秸稈禁燒補助。 “我去找村支書要,他就讓我交5萬元保證金。 ”王先生表示,其他村并未要求他給保證金,只有這個村以扣下秸稈禁燒補助的形式要求他交保證金。
那么,事實真的如此嗎?記者聯(lián)系了該村盧支書。他告訴記者,王先生反映的情況不屬實?!拔覀冊诤贤霞s定了要交保證金,他沒交,肯定要補上。 ”盧支書表示,保證金一事是雙方協(xié)商并寫入合同的,王先生屬于違約。
盧支書介紹,去年有很多農民找他,說王先生拖欠了他們的租金。 “群眾的利益受損了,村里肯定要出面。 ”盧支書說,因此村里才催促王先生履約,避免再次出現(xiàn)拖欠租金現(xiàn)象。
據(jù)介紹,為防止土地流轉風險,肥東縣曾明文規(guī)定,流轉合同簽訂時,受讓方應按一個年度的土地流轉租金總額向鄉(xiāng)鎮(zhèn)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繳納風險保證金,以受讓方名義專戶存儲;流轉合同到期后,風險保證金將返還給受讓方。
就此事,記者咨詢了律師沈智偉。他告訴記者,如果種糧大戶的確和村里簽訂了有關合同,就應該履行合同,“如果認為合同條款對自己不利,完全可以不簽訂。 ”
沈律師還表示,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規(guī)定,那么上述村委會的做法就是違規(guī)。 “在合同簽訂之后,再去要求對方繳納保證金,屬于單方面要求,王先生可以不理睬,并可以到法院起訴村委會。 ”